驾驶证转入 办理机构: 上海市公安局交巡警总队车辆管理所大柏树考试场 办理地址: 上海市中山北一路1101号 办理时间: 周一至周四8:30-16:00(周五8:30-11:30) 办理时限: 符合规定、手续齐全,当场办结。 申办对象资格: ①持部队证申领驾驶证: 现役军人,需凭军人身份证件、省军区以上证明、有效驾驶证;退役军人退役一年内,需身份证、退役证和有效驾驶证。持部队核发小型乘座车、摩托驾驶证,驾驶经历3年以上,免道路考试。曾经持有地方驾驶证,与部队证能衔接的,可直接换证。 ②持外国(或港、澳、台地区)证申领驾驶证: 在境外连续居住6个月以上的中国公民,持有外国、香港、澳门、台湾驾驶证和国际驾驶证,回国一年内;持外国(或港、澳、台地区)驾驶证的外国(港、澳、台地区)人士持有居留期为一年以为的居住证。曾在本市持有驾驶证,与境外驾驶证能衔接的,可直接申领驾驶证。持证人驾驶经历满三年,免道路驾驶考试。具有资格、条件的,可办理申领手续。 ③外省市驾驶证转入: 持证人户藉转入本市;外省市人员在本市暂住一年以上;本市居民在外省市申领驾驶证并持有学车时、学车地制发的有效期为一年以上的暂住证后办理档案转入的。转入驾驶证档案必须符合规定。具备资格和条件的,可提出驾驶证转入申请,并办理手续。已持有上海驾驶证的停办理档案转入手续。 申办手续: ①持部队证申领驾驶证需办理的手续: · 填写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》; · 交验有关身份证、军人证、退役证、有关证明、驾驶证; · 数码摄像照片; · 区、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; · 管辖地交巡警支(大)队领取驾驶证副表; · 携有关材料办理学习证; · 道路驾驶考试合格,驾驶经历3年以上,换领C、D、E准驾记录的免考; · 领取驾驶证; · 一周内将副表送交管辖地交巡警支(大)队。 ②持外国(或港、澳、台地区)证申领驾驶证需办理的手续: · 外国或香港、澳门、台湾地区驾驶证或国际驾驶证及其复印件,无中文内容的驾驶证须到上海外国语大学翻译总公司(东体育会路100弄兴华小区3号一楼)或上海市外事翻译工作者协会(南京东路66号国旅商务楼内702-4室)翻译; · 填写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》; · 交验有关身份证明及复印件、驾驶证; · 数码摄像照片(办理临时驾驶证提供报名照即可); · 区、县级以上医院体检合格; · 交通法规与相关知识考试合格; · 管辖地交巡警支(大)队领取驾驶证副表; · 驾驶经历未满3年需道路驾驶考试合格; · 领取驾驶证; · 一周内将驾驶证副表送交管辖地交巡警支(大)队。 ③外省市驾驶证转入需办理的手续: · 交验转入驾驶证档案(自行拆封无效); · 填写《机动车驾驶证申请表》; · 交验有关身份证明、户口簿、暂住证等及复印件; · 数码摄像照片; · 管辖地交巡警支(大)队领取驾驶证副表; · 手续齐全,领取驾驶证; ·一周内将副表送交管辖地交巡警支(大)队。 办理程序: 转入申领驾驶证,由车辆管理所大柏树考试场驾驶证办证窗口受理。符合规定、手续齐全,可当场办理转入手续;如手续不全,开具告知单,保证两次办结;审核申请材料,输入材料信息,收缴转入档案,制证、当场发证。 收费标准及依据: a、驾驶证 15元 沪价费(1994)第264号; b、转籍手续费 5元 沪价涉(92)191号。 办理依据: 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机动车驾驶证管理办法》及其实施细则。